广西:老城区道路改造要增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2014年03月11日 10:24   来源:新华网   覃星星

  为舒缓日益严重的城市交通压力,广西将把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老城区道路改造中要增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在广西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一些老城区,车辆剧增和规划、设施滞后的矛盾突出,常常出现人与车相互抢道的现象,不仅造成交通拥堵,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规划主管部门要把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各地可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规划和技术标准要求,在新建、改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和新区城市道路合理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实施过程中,老城区道路改造要增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城市支路和背街小巷要完善步行道。公园、游园等绿地系统周边要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与城市步行道、自行车道形成连接通畅的微循环系统;积极推进步行道、自行车道的延伸,实现与城郊绿地及区域绿道的有效衔接。

  《通知》还强调了对占道的管理。各地在拓宽机动车道时,严禁挤占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禁止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来停放机动车;因市政建设确需临时占道的,要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解决通行问题。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适时把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纳入未来城镇化工作内容。

  按照规划,今后广西城市建设须合理设置行人过街设施、安全隔离设施和交通信号设施。强化居住小区、公交地铁场站、商业中心、公园广场绿地等出行末端自行车停放设施的配建,实施自行车停放优惠或免费停车服务。

  去年南宁、柳州两市率先推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以来,有效扫除了公共交通站点距离家或单位的“一公里”交通“盲区”,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今后,广西将积极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原则,构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网络,逐步提高自行车交通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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