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马高速延长收费期限 代表建议立法规定管理

2014年03月12日 11:33   来源:扬子晚报   

  宁马高速从1998年起收费,收费期15年,本应去年9月立即停止收费。可是就在全省第一条免费高速即将诞生的时候,却因追加了投资,宁马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年限延长3年。增加了投资的高速,究竟按什么标准重新核定收费期限?昨日,有代表就提出来,应当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妥善解决高速公路收费面临的各种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窦希萍介绍,在2011年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中“超出批准收费期限”和“还完贷款继续收费”等违规情况都已被统一要求整改。但是,一些早期修建的四车道高速公路为缓解拥堵现已扩建为八车道,为此增加的投资和贷款已经超过最初建设成本,同时还产生了新的投资和债务,如何合理地重新核定其收费期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窦希萍同时还建议,推进收费公路信息公开,比如收费项目、里程规模、投资债务、收入支出等信息老百姓都有权知道。此外,现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以省为单位可以对政府还贷公路实行“统贷统还”,但如何实施却没有明确指导。她建议,可以在全省(区、市)范围实施统一的收费标准,避免不同路段收费标准高低不同。(石小磊)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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