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公”经费每季度需自查

2014年03月12日 13:48   来源:广州日报    何颖思

  市财政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针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两大内容,近日广州市财政局印发两个专项整治方案。方案要求各区、市直单位要按季度填报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和自查表。市财政局将抽查不低于20%的“三公”经费变动异常单位。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显示,专项行动从2014年1月至2014年底持续一年。

  方案要求,各区、市直各单位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于4月5日前,填妥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和自查表,连同自查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选取部分市直单位和区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整治范围单位总数的5%,对“三公”经费规模较大、增减变动异常的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

  此外,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的整治行动将从2014年1月持续至2014年4月底。其中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各区、市直各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将有关情况如实上报。市纪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根据汇总上报的相关材料,按照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确定重点抽查对象,开展重点抽查。

  3月16日至4月30日针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各区、市直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于4月30日前,将整治行动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由后者汇总、整理后上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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