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校车安全,不光是幼儿园、校车司机的责任,校车安全人人有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行驶在道路上的校车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校车赋予了一定的“特权”,这些校车“特权”去哪了?
校车司机:没有特权只有委屈
在许多地方,向来对“特权”现象嗤之以鼻的人们,唯独为校车大开“绿灯”。按照交通规则,校车的路权可谓至高无上,其“待遇”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是一样的,一旦校车司机将“STOP”的指示牌打开,后面所有的车,无论哪个车道都必须停下来的。
在西宁,开了三年幼儿园校车的王师傅说,他没有享受到特权,只感受到了委屈。王师傅每天早上7点出发,赶往各个小区接孩子,下午6点半才能回到家,自从当了校车司机,只要校车一发动,他的精神就高度紧张。校车停靠时,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等各种车辆仍然照常行驶,没有车辆避让,作为校车司机的他不但要小心翼翼,还得时时提心吊胆。
“最怕的就是载重卡车,不但不避让,车速还很快。”王师傅说,尽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停靠时,后方车辆应该避让,但没有司机会理会。他讲述,在一些路口,有的转弯车辆会故意停下来不走,王师傅一打喇叭,对方反而摇下车窗骂了两句,这样的情况他遇到过两次;校车车速慢,有的车辆会在后面猛按喇叭,然后一下子提速,冲到校车前面,吓得人一身冷汗;由于校车没有专门的停靠点,有的小区不方便进出,校车只能就近停靠,一打开车门,王师傅就开始担心,可有的家长不理解,认为没有将孩子送到家门口;遇上雨雪天气或堵车,校车开得慢,到达得会比平常晚一些,有的家长也会抱怨。
对此,王师傅总结,开校车比开什么车都累,不但要想着车里坐着的孩子,还要随时操心四面八方的情况,每根弦都绷得紧紧的,因为他拉的不光是十几个孩子,而是十几个家庭。
新交规:不避让罚款200元,记6分
对于王师傅的委屈,其实,2012年4月国家就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吸收借鉴国外校车制度,赋予了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的特别通行权利。其中,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新交规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表明如果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仅管如此,小海龟幼儿园园长卢秀芳仍表示,人人都在关注校车安全,但人人都忘了尊重校车。她讲述了一个故事,有一次,校车载着孩子们回家,眼看孩子们都要送完了,就在一个路口,一辆大车挡住了去路,车越堵越多,校车被困在马路上无法动弹。天渐渐黑了,而校车上还坐着两名孩子,她又着急又担心,只得先买来面包和牛奶给孩子们充饥,直到晚上九点,孩子们才顺利回到家。卢秀芳说,校车行驶在路上,虽然有新交规做后盾,但还是常常遭遇很多尴尬,让她很无奈。
市民呼吁:避让校车为“花朵”让路
近年来,西宁市没有发生过一起校车事故,但省外频发的事故无不提醒着每一个人,校车安全重于泰山。于是,有市民站出来呼吁,当大家驾车行驶在道路上,遇到校车停靠,请及时避让,为“花朵”让路。
“如今,我们只能在道德层面上呼吁,希望尊重校车能成为公德内容。”市民李先生认为,要更好地保障校车安全,除幼儿园要从自身出发,有好的硬件设施外,还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很显然,我们离公众期望的校车安全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为此,市民纷纷支招。有人认为,很多驾驶人没有避让校车的意识,是因为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应加强新交规的学习,提升驾驶人自身素质,提高对校车的尊重和保护意识。有人认为,交警部门应该加强交通管理,严格处罚制度,让新交规真正落到实处,为校车安全披上保护层。也有人提出,最根本的还是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的宣传,让避让校车的意识深入人心,让规定变成一种自觉。 (作者:彭娜)
相关新闻:小花朵幼儿园已整改超载校车
3月18日,都市报A5版刊登《校车超载家长忧心》一文,报道西宁市个别幼儿园校车超载一事。19日,西宁市城西区小花朵幼儿园一分园园长贾应军表示,已经在第一时间对超载校车司机和相关教师做出处罚,并承诺不会再出现超载事件。
对于小花朵幼儿园一分园的超载事件,贾应军解释,幼儿园刚开园不久,有新入园的孩子还没来得及安排校车,校车司机便顺路搭载上这几名孩子,属于特殊情况。幼儿园已经在第一时间对校车司机和相关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罚款处罚。贾应军说,幼儿园很重视校车安全问题,对校车司机和教师严格要求,她承诺,今后,幼儿园不会再发生此类事件,一定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此外,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教育科已对超载幼儿园做出相应处罚,他们称,彭家寨镇的幼儿园是城西区的重点整治对象,他们会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校车超载现象。 (作者: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