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西藏已连续三年实现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基本全就业;其中2013年14379人,就业率达到99.17%。
据了解,西藏自2006年开始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由以往分配工作改为大学生走向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截至2010年,西藏籍大学生平均就业率达84%。2011年,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教育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力争西藏籍大学生全部实现就业。
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马升昌介绍,西藏近年来采取增加公职人员岗位、购买公益性岗位、增强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发挥就业援藏优势等措施,使西藏籍应届大学毕业生基本实现全就业,往届毕业生也基本就业。
据了解,西藏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凡是与区外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西藏生源大学生,给予每人一次性路费补助1000元和在工作期间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此外,西藏还大力开发特定公益性岗位,凡是有意愿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大学生,将百分之百给予安置,并予以每月300元的额外补贴。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2011年,西藏籍高校毕业生12407人,就业率达99.31%;2012年,西藏籍高校毕业生12574人,就业率达98.36%;2013年,西藏籍高校毕业生14379人,就业率达99.17%。至此,西藏已连续三年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基本全就业。
马升昌介绍,2014年,将有14435名西藏籍大学生毕业。西藏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国有企业、艰苦的边远地区以及区外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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