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都市区用地实行分区管制 近五成为禁建区

2014年03月27日 10:50   来源:郑州日报   

 

  生态环境保护将成为郑州市都市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昨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为统筹协调建设开发、资源承载以及生态保护的关系,郑州市综合确定了生态底线和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对都市区范围内用地实行分区管制,将其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个区域,其中禁止建设区即生态底线总面积约为3600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48.35%。 据介绍,禁止建设区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地带、具有重大的自然和人文价值的场所与空间以及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和生态建设的首选地。该类地区将采取最严格的土地保护管理措施,除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和少量特色村及新型农村社区外,禁止一切城市建设。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所有现状建筑,郑州市将坚决予以清退并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永久性复绿。

  郑州市禁止建设区包括:黄河湿地、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河流源头等)、主要河流、水库、坡度大于25%的山体、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包括河南嵩山国家森林公园、郑州国家森林公园、新郑始祖山森林公园、河南嵩北森林公园、巩义青龙山森林公园、河南嵩山风景名胜区、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环翠峪风景名胜区、河南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新密黄帝宫风景名胜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矿藏分布区、文物保护区、主要行洪通道、大型基础设施廊道及其控制带、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包括联系生态斑块、隔离城市组团的绿地廊道等)。

  限制建设区是禁止建设区用地外围,自然人文环境条件与自净能力相对较好的生态敏感区,郑州市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约2146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28.82%。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控制区、人文景观保护区、水源二级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屏障区。该类地区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郑州市将严格限制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

  适宜建设区是指除禁建区和限建区以外的区域,包括规划的一主(主城区)、三区(东部、南部、西部三个新城区)、四组团(巩义、登封、新密、新郑四个外围组团)、二十六新市镇的发展用地。郑州市划定适宜建设区面积约1700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22.83%,该类地区是城镇发展的优先选择地区,郑州市将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原则,依照规划合理安排适建区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建设规模和时序。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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