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杜家疃村委会原文书李荣茂,向村民介绍当天上午与街道办沟通的情况。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摄
警方赶到现场,处理车胎被扎事件。
监控显示,一人偷扎车胎。
■平度纵火案追踪
昨天下午,山东平度市开发区邢家疃村村民宫彩娟开车到杜家疃村委会,找在这里的记者反映本村征地问题,不料轿车4个轮胎被扎。
“车胎被扎了!”昨天下午4点10分左右,在杜家疃村委会院内,宫彩娟接到同行人员的电话后,立即来到停放在村委会北侧数十米外路边的轿车旁,发现4个轮胎全部瘪下去了,其中右后轮胎外侧有明显利器扎伤痕迹,长约2厘米。宫彩娟立即报警,警方赶到现场调查,并调取监控视频。
附近监控仅能监测到该车左前轮。监控显示,昨天下午3点10分左右,一名戴着鸭舌帽的人来到该车左前轮旁,对着轮胎做出捅刺动作,并很快离开。
宫彩娟称,他们家除了征地的事,与他人并无矛盾。
当时,杜家疃村委会原文书李荣茂正给村民介绍当天上午与街道办沟通的情况,称市政府拨付的1500多万元将发给村民,但钱如何发,村民内部及与街道办之间还在协商中。现场聚集了多家媒体记者。
□专家说法
被拘7人涉嫌故意杀人罪
3月25日夜间,平度警方发布消息称,已侦破3·21纵火案,系该村村主任杜群山与承建商崔连国,指使王月某,王月某又指使李某、李显某、柴培某、刘长某4人,于3月21日凌晨实施犯罪。目前7人已被刑拘。前晚,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因被拘的这7人共同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他们应该都涉嫌故意杀人罪。
>>关于罪名
会不会是放火罪?
洪道德称,虽然这次杀人的手段是放火,但并不构成放火罪。因为放火罪的特点是针对不特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此案中烧的就是孤零零的一个帐篷,把这个建筑物点着之后不会殃及其他建筑物,针对特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会不会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洪道德称,不可能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因为此案直接造成1人死亡,从主观上讲,任何一种后果都在其放火的主观意图之内。犯罪嫌疑人放火后抱着放任的态度,这是间接故意的特点,若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叫直接故意,在本案中都统一叫做故意杀人罪。
7人分别承担什么样的刑责?
洪道德表示,这7个人可能会有3种情况:组织型主犯、实施型主犯、从犯。
幕后指挥别人去实施犯罪的叫组织型主犯,专门实施犯罪的,比如拿着汽油实施点火的,肯定是实施型主犯。如果这4个人谁也没少干,就都是实施型主犯,没有从犯。共同犯罪可以没有从犯,但不可能没有主犯。
>>关于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仅赔偿直接损失
洪道德称,如果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赔不了太多,因为只赔偿犯罪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也包括伤者的医药费、陪护费、伤者一段时间以内不能工作或劳动的收入等。
洪道德称,有可能死的人赔得少,活的人赔得多。因为死者没有抢救费的话,应该就只有丧葬费,可能还有死者孩子、父母的抚养、赡养费,但这些是赔给死者的孩子和父母的。
对死者的赔偿应由犯罪分子承担
据死者家属3月22日早上介绍,政府通过中间人已与他们谈妥。另有消息称死者家属已经拿到补偿。对此,洪道德表示,死者的赔偿应由犯罪分子承担。
洪道德称,在案件事实清楚之前,被害人又急需用钱,在已确定嫌犯的情况下,就应让嫌犯赔;若嫌犯没钱,政府可以把钱借给嫌犯,在政府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形成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再由嫌犯赔。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财产可赔,或已被判处死刑,那时候再依法钩销,也不能在现在案子还没有进入诉讼的情况下由政府赔偿。
被害人急用钱政府可先行救助
如果未确定嫌犯,被害人又急需用钱,政府也可以先进行救助,以借款的方式把钱借给被害人,但数额只限于解决目前困难的费用,之后的赔偿一切跟着刑事进入附带民事赔偿。但如果政府现在就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或补偿没有道理,因为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洪道德称,如果被害人目前没有经济困难,现在就不能这么做,“我想如果这么做了,有可能是几十万甚至是几百万的,被害人不可能21日事发,22日就需要这么多的钱,这种做法就更不可取了。”
如果目前政府出钱赔偿或补偿,会让外界怀疑政府是不是承认此案与政府有关,如此推理下去很危险。他称,政府这一行为实际上是在维稳,“但这种离开事实和法律的维稳,能维得住吗?政府应该先搞清楚事实和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