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未缴纳一年一度的长沙路桥通行费的车主,将面临每日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处罚。不少车主对长沙市多年来收取路桥通行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此举缺乏法律依据,而且收费方式不合理,收费用途不透明。
焦点一:所有车辆都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近期,长沙市住建委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通过户外显示屏等多个渠道提醒车主按时缴纳城市路桥通行费。根据规定,凡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以及在本市以外登记上牌并长期(三个月以上)在本市城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其中小车每辆每年统一收取600元。逾期未办理的将被征收滞纳金,同时采取现场稽查追缴或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予以处理。
在收费部门不断发布缴费提醒的同时,长沙不少车主纷纷在网络论坛、QQ群、微信群就此项费用的征收提出了诸多质疑。其中,最核心的一个观点,是认为此举缺乏有效依据。
据悉,长沙征收路桥通行费是根据2005年6月长沙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自2009年起实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原来的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按比例打进油价,因此长沙征收路桥通行费属于重复收费。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法规科科长旷毅表示,长沙市的相关规章是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制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收费管理,并没有设定新的收费项目。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甘元春认为,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只能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而长沙市却要求所有车辆都需缴费。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说,长沙市依据地方政府规章强制对所有车辆收取路桥通行费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应属无效,因为没有通行桥梁、隧道的车辆不应收取。
焦点二:从不过桥过隧道也要按年缴费,是否合理?
长沙城区车主廖先生告诉记者,他居住在河东,活动范围也主要在河东,“我每年过桥到河西不超过10次,却被要求按年足额缴费,你说合理吗?”位于长沙城区以外的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的车主更是义愤填膺。“我们有时候一年才进长沙城区一次,甚至几年才进城一次,也要足额交款。”
旷毅回应说,较之于原有设站“一过一收”的收费方式,现行年票制是经过调查研究之后综合统筹的收费方式。因为在城区设置收费站将严重影响城市交通,违背了修建桥隧便利交通的初衷,而年票制比较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长沙路桥通行费征收方式的实质是,无论通过桥隧与否、通过次数多少,一律按年缴纳规定费用。”甘元春认为,这种方式既不合法,也违背公平原则。刘明认为,所谓的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实质是将本来为“按需按量通行计费”,转为所有车主按人头均摊的“政府强制性行为”,这明显是“懒政”行为,也是对广大车主权益的侵犯。
长沙市还规定,拖欠、逃缴应按年缴纳的车辆通行费,除责令补缴外,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费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有车主质疑:“凭什么?这个标准是依据什么而定?”
由于2009年前此项收费与车辆年检“捆绑”收取,广大车主尽管心有不甘,但也不得不低头认缴。然而,自2009年路桥通行费与年检不再挂钩后,记者调查发现,很大部分车主已不再主动缴费,造成了有的人交、有的人不交的混乱局面。
某合资品牌车友会QQ群里70%的车主表示没有交过路桥通行费,另外30%的车主是担心“抓到罚款”而被迫缴纳。车主李先生透露,以前还有路桥处所谓执法人员站街查验缴费情况,但实际上他们开不出合法的罚单,“只有一些胆小的外地车主自认倒霉缴费。”
焦点三:路桥通行费支出情况为何不公示?
公开资料显示,长沙市政府2012年6月向外界披露,路桥通行费的用途包括正常的收费开支、路桥维护和按合同给付外商的投资回报和长沙市区路桥建设贷款本息的偿还,收费期限将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
但是,相关信息一直不透明、不公开,比如贷款额是多少?已经还了多少?不少车主质问:“为什么路桥通行费支出情况不进行公示?”
长沙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长沙2012年收取的路桥通行费为2.54亿元,2013年为1.949亿元,收费直接进入湖南省非税账户,路桥处只是征收单位,相关明细的公布不由该部门负责。
此外,民众还关注这项违规收费何时终止?实际上,天津、上海、抚顺等不少城市都已取消路桥费。就连同为长株潭城市群的湘潭市早在数年前就取消了路桥通行费。
旷毅表示,引入贷款修建路桥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种必要手段,路桥通行费也是随着城市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费用,希望得到车主的理解与支持。未来随着长沙城市不断发展以及政府财力的提升,路桥通行费是有可能提前取消的。
有车主指出,修建路桥等城市基础设施本是政府应尽的义务,不能拿“没钱”作挡箭牌。(记者阳建、刘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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