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青海省政府法制办获悉, 2013年度青海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显示,去年该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6.9%,基层单位好于省直机关、下级机关好于上级机关。
据了解,《青海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于促进全省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实施审查、实现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高行政机关法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发挥出积极作用。
2013年,在青海省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的174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参加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28件,出庭应诉率为16.9%。《规定》执行中,基层单位好于省直机关、下级机关好于上级机关。 青海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监督的意识,严格遵照执行《规定》要求,在行政诉讼中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准备,积极履行出庭诉讼义务。各级政府应当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诉讼义务的情况纳入行政机关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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