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12日讯大河网报道:郑州曾出台规定,要求“民告官”案件第一次开庭时,作为被告的行政首长要出庭应诉。但实际上,行政首长出庭的非常少。
1446件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的只有102件
2012年11月22日,河南商报独家报道,2012年前三季度,郑州“民告官”案件中能见到“官影”的比例不到10%。对此,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批示,要求了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并作出整改。
昨天,郑州中院通报了《关于2012年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去年,郑州共审结行政案件1446件,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共102件57人,约占7.1%,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比例约为1.4%。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全市法院专门发出了218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知书,但行政首长仍未出庭的案件有128件,涉及36个单位。
个别行政首长出庭,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报告》还提到,行政首长的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有的不知如何应诉,有的答非所问,个别行政首长在法庭上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报告》分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是因为行政首长不敢、不愿与百姓“对簿公堂”,对百姓解决矛盾的要求持冷淡态度。
另外,一些行政首长不愿负责任,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害怕在法庭上说错话、冷场、丢面子。
此外,郑州市高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晓炳说,行政诉讼多集中在民生类案件里,如劳动保障、房地产纠纷等,如果“一把手”都出庭应诉,日常工作难以保证。他举例称,2011年郑州市房管局就在该院当了200多次被告。
建议:把出庭应诉和职务升迁挂钩
事实上,2011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市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要求在行政诉讼案件第一次开庭时,作为被告的行政首长必须出庭。
郑州中院向郑州市委提出建议,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与行政机关的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并加大该项工作所占分值。同时,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列入干部考核范围,必要时与其职务升迁和变化挂钩。郑州中院建议,市政府出台规定,严禁行政机关委托的代理律师或聘请的法律顾问单独出庭应诉。此外,应坚持定期通报出庭情况,对于未出庭的,追究其责任。
对此《报告》,吴天君称,要研究督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问题,敬畏法律、尊重法庭,通过行政首长自觉出庭应诉,推进法治郑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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