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布“单独二孩”政策 华侨归侨家庭不受影响

2014年04月03日 13: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赵凛松

  青海省官方3日正式发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该省原执行的“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华侨或者归侨的均可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3月27日该省人大通过“单独二孩”政策。“和其它省区的政策相比,青海的政策更为宽松。”青海省卫计委基层指导处处长马有明告诉记者。

  根据青海省“单独二孩”的政策规定,对3月27日起符合政策已经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夫妻,可补办《二孩生育服务证》,同时该省还取消了原有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必须间隔四年”的决定,由夫妇自主选择生育时间。

  据了解,青海原有的“一、二、三”生育政策为城镇汉族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少数民族、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华侨或者归侨的均可生育两个子女,农村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牧区少数民族牧民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马有明说:“‘单独二孩’没有改变原有‘一、二、三’生育政策,只不过生育二孩的范围扩大了。”根据该省官方发布数字,“单独二孩”政策在该省的目标人群为城镇汉族家庭中的8.59万户,占该省家庭总数的5.6%。取消生育间隔出生的家庭约2.5万户,占该省家庭总数的1.6%。两项占该省家庭总数的7.2%。

  青海省卫计委主任张进京表示,青海省低生育水平已经保持了10年,预计执行“单独二孩”政策后每年平均新增人口在4000人左右,“不会对人口总量带来太大的冲击。”

  根据统计,截至去年末,青海省人口总数为573.17万人,这一人口总数在中国各省区中仅高于西藏。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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