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送审稿)》 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南水北调工程输水干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禁止露天堆放、储存易污染水体的物质。未采取必要的防止污染水体的措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向公众征求意见的还有《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水北调工程
沿线乱堆污染水体物质,最高罚一万
《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送审稿)》 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生活污水、垃圾、油类、酸液、碱液和剧毒废渣废液等有毒有害物质。南水北调工程输水干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禁止露天堆放、储存易污染水体的物质。非露天堆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止污染水体的措施。违反上述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沿线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如果未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队伍管理
3种情况应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下列未建立公安消防队的地方,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一)建成区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10万以上的镇(街道),应当建立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二)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街道),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建立二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三)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乡镇(街道),应当建立三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依托公安派出所或者其他机构建立。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将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生工伤的风险程度都是不同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并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这意味着,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工伤保险互助共济的作用,确保工伤职工及时得到有效救治。
征求意见稿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完整申请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材料不完整,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此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将按《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鹿伟)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