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

2014年04月04日 15:53   来源:青海日报   

  记者4月3日从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启动会上获悉,从3月27日起,我省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凡是符合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单独夫妇家庭,只要夫妇双方有一方是我省户籍的(不论城镇、农村户籍),即可由夫妇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夫妇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经所在县(市、区、行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生育二孩,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取消二孩生育间隔,是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我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按照国家要求、根据我省当前人口发展形势,经省卫生计生部门认真测算,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慎重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公平公正、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实施后不会造成短时间内的生育堆积,我省人口形势仍将保持持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中,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取消生育第二个孩子四年间隔的时间限制,即第二个孩子生育时间由单独夫妇双方自主选择。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今后我省仍然要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继续强化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开展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政策衔接,提供优质服务,稳妥扎实有序推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确保全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彭博)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