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330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共结余150多亿

2014年04月04日 21:46   来源:合肥晚报    罗敏

 

  2012年7月,安徽省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4月3日,省人社厅公布了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记者了解到,全省已有超过3300万城乡非从业居民参保,基金运行状况稳定,目前共结余150多亿元。

  3305万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

  记者了解到,2009年,我省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放心保)试点工作。2011年7月,在开展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时,我省同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同时,从2011年7月1日起,我省试点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管理经办,2012年7月实现了制度全覆盖。2012年起,省政府将城乡居保列入33项民生工程,各地也将其列入当地重点工作,大力推进。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全省各地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部分地区提高了居民参保缴费补贴和养老金补贴,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各地对特殊群体实行政府代缴,使广大居民受益更多,提高了居民参续保的积极性。

  居民可自由选择档次缴费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安徽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由选择档次缴费,按年缴费,多缴多补多得。如果参保人员要求变更缴费档次的,要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社居委)填写变更表,然后在缴费卡中存入不少于新选定缴费档次对应的参保费。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达到60周岁的农村居民,即便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也可以按月领取70元的基础养老金。

  实施意见将有望全省统一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中,全省各地的做法各不相同,在某种程度上给居民带来困扰。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后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从省级层面制定更加统一细化的实施意见。

  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接下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从省级层面制定更加统一细化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全省各地将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充实人员队伍,加强经费保障,采取多种便民措施,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缴费标准

  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合肥市在此基础上,对缴费档次进行了进一步划分,今年缴费标准分为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200、1500、2000元共l3个档次。(本报记者 罗敏)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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