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自3月27日广东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以来,广州已从当日开始陆续受理群众申请,截至4月4日,已受理申请158例。市计生局:再婚家庭的情况不列入“单独二孩”的政策考虑,而是归入再婚家庭再生育政策考虑。
广州将为“单独二孩”政策修改相关法规 羊城晚报记者 陈秋明摄
拟修订相关地方法规以适应政策变化
广东从3月27日起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至4月4日,广州市基层街、镇受理“单独二孩”申请158例。
广州市计生局要求基层街镇居委为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单独”夫妇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的“绿色通道”,快接、快审、快批;在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按照广东省相关要求,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同时做好相应的社会调查;将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由30日缩短为15日。
广州市还将择机修订《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确保与广东省生育政策保持一致,拟将《办法》中有关“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表述修订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同时将4月份定为“‘单独二孩’政策集中宣传月”。
广州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坦承:
界定“独生子女”身份遇难题
羊城晚报记者 王普
通讯员 李筱梅 实习生 陈妙吟
广东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一个多星期,市民及基层镇居委会在办理过程遇到“独生子女难界定”、“签结扎协议”等多种问题,昨天下午,广州市计生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称,“广州市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流程中没有签订所谓结扎协议这项内容。”“省条例规定二孩‘首选’结扎,但这不影响再生育审批,结不结扎,在办证时,计生部门没有要求。当然,我们希望再生育夫妇按照省条例规定执行,但这不是硬性规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广东省人口计生条例》确实是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经生育了一个小孩的育龄夫妻要首选上环措施,生育二个孩子以上夫妇,其中一方要首选结扎措施。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绝对没有‘强制’这一说法。市民如果遇到不签结扎协议就不发证的情况,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这位负责人坦承目前已经收到街道基层工作人员反映“界定”独生子女身份难的问题。“现在‘单独’的定义是指夫妻双方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所谓唯一,就是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也没有同父异母的或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原来有兄弟姐妹,但此前已死亡。但是,‘单独’原来的概念是‘夫妻双方生育一个小孩,无同父同母兄弟姐妹;无同父异母兄弟姐妹:无抱养的兄弟姐妹;无与父或者母存在抚养关系的寄兄弟姐妹。’现在基层镇居委在审核过程中,要重新认定理解新的概念。”
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碰到这种的情况说多也不多,首先审核的主体在基层,基层单位已经严格按照省的要求去做。过程中碰到问题会向区计生部门反映,如果区里解决不了,会反映到市计生部门。”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为什么广州仅有158例申请?昨天,广州市计生局人员解释,主要是目前广州的单独家庭生育意愿不高。许多人此前希望有再生育政策,真有了政策生不生又是另一回事,要考虑诸多现实问题。
对话
问:广州何时修订《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答:将择机适时修订。不过没有及时修订不影响新政策的实施,因为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问:“双独”夫妻申请再生育是否需要提供双方的独生子女证明?
答:提供一方即可,“单独二孩”实施后就没必要提供双方的了。
问:再婚家庭按照哪一条来审批?
答:再婚家庭的情况不列入“单独二孩”政策,而是归入再婚家庭再生育政策考虑。
问:如何进行相关咨询和投诉?
答:可通过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上信访平台或拨打电话020-83330656进行咨询和投诉。
汕头仅万余夫妇符合“二孩”政策
本周开始接受“单独二孩”申请
羊城晚报讯记者赵映光报道:“经初步摸查,汕头全市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可生育两孩的育龄夫妇大约只有1.15万对……”记者日前从汕头市卫生计生部门了解到,随着“单独二孩”政策在广东正式实施,该市从本周起开始接受相关申请,有关部门还专门针对政策落地前就已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设置了“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
汕头卫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政策规定的市民应当按照相关流程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批。汕头市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将按照省的有关要求,特别是对那些在该政策实施前就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单独”夫妇,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绿色通道”开通后,在申请人材料备齐的情况下,办妥再生育计划生育服务证需1个月左右时间,比以前常规流程大约缩短了一半。
此外,汕头市卫计部门还透露,经初步摸查,该市目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可生育两孩的育龄夫妇大约只有1.15万对。有关人士分析认为,由于汕头市符合“生两孩”条件的夫妇数量并不多,不会因“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而突然出现人口出生激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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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生二孩”?
根据3月27日起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孩。
再婚夫妻:(一)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二)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正常夫妻:(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三)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四)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五)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申请流程及办结时限
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单位加具意见。无单位的直接到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完成)。
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计生机构审核(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街道计生办审批(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批后上报备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街道计生办在申请人《计划生育服务证》上登记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示15天后可发证。公示内容为夫妻双方姓名、结婚时间、第一个小孩出生时间和性别。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