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建系统执法人员需考试获证 无证将暂停执法

2014年04月09日 17:10   来源:南海网    

  4月8日至11日,海南住房城乡建设系统4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培训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将获得《海南省行政执法证》,未通过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将被暂停执法活动。

  此次培训考试,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10年来首次结合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开展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培训对象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且尚未取得《海南省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市县和洋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且尚未取得《海南省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职行政执法人员等。

  培训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城乡规划、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解读;整治违法建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解读;违法建筑界定、调查、取证、认定、处置等有关程序及法律适用,重点是强制拆除操作程序,以及案例分析等。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宋祎介绍说,参加培训人员考试合格后,由省住建厅发放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这也是颁发或换发《海南省行政执法证》及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的必备条件。未通过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将被暂停执法活动;补考仍不合格的,由省法制办收回执法证件或公告作废。也就是说,不管目前是否有执法证,都必须参加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执法。

  近年来,海南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如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城乡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商品房违规销售、违规中介;工程招投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挂靠借用和违规出借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建筑质量低劣,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而海南市县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却素质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

  宋祎说,这次培训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今后,省住建厅每年会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执法证换发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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