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应急预案做好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

2014年04月14日 15:53   来源:西宁晚报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青海省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旨在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省卫生计生部门应对地震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预案》由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保障措施等八方面组成。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应急预案》明确提出,地震灾害发生后,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应当指定相应医院作为后方治疗医院。接到指令的医院应当在30分钟内做好接收第一批伤员的准备工作,在2小时内做好全面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收治伤员后应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救治情况。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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