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畅通农村金融消费者诉求渠道 妥善处理纠纷

2014年04月22日 13: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畅通农村金融消费者诉求渠道,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

  意见要求,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征信宣传教育,坚决打击骗贷、骗保和恶意逃债行为。(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发展农村交易市场和中介组织。在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等中介组织,建设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意见还指出,要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稳步推广农村移动便捷支付,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畅通农村金融消费者诉求渠道,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继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入社区、进校园活动,提高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广大农民风险识别、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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