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舟曲:泥石流时拦渣坝未完工 非灾害主因

2014年04月22日 22: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冯志军

  甘肃舟曲官方22日晚针对近日有媒体曝出“甘肃舟曲泥石流导致千人死亡工程质量无人担责”的相关报道作出回应称,舟曲泥石流发生时“拦渣坝”尚未完工,并且调查显示该项目工程建设合理、合规,与泥石流灾害无直接关系,该项目剩余的资金在灾后已上缴县财政。

  近日有媒体曝出,“2010年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中,当时刚建完的4道大坝被冲毁,这些"豆腐渣工程"不仅没能发挥作用,反而带来更大灾难,但至今却没有官员为此负责。”的相关消息引发网络热议。

  网络曝出的消息称:在舟曲泥石流受灾严重的三眼峪排洪沟上游,灾前刚建完的4道拦洪坝存在质量问题。受灾群众在灾前就发现大坝有质量问题但多次反映均无人理会,在灾后提出对大坝建材进行强度试验也没有实现。在灾后追责过程中,该项目负责人获刑但县领导无人担责,获刑的项目负责人认为自己是“替罪羊”,因为工程计划投资为900万元,但最终拿到手的只有100万元,才使工程质量缩水。

  舟曲县对此回应称,灾后由国土部专家勘察论证形成的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五条成因,均显示其为自然灾害,该工程的建设与泥石流灾害无直接关系。

  舟曲官方对有关报道所说的“豆腐渣大坝”工程作出解释称,其实际为2008年“5·12”地震后在当地实施的三眼峪环保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69万元。经公开招投标,甘南藏族自治州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795万元的价格中标承建,工程于2010年2月下旬开始动工。

  舟曲官方介绍,截至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时,包括4座拦渣坝在内的工程尚未完工。由于发生泥石流灾害,工程终止。按照合同规定,工程款按进度拨付,舟曲县共拨付陈生昌435万元。剩余资金及时上交县财政,后全部用于全县退耕还林工程。

  关于泥石流灾后群众质疑的拦洪坝质量问题。舟曲官方称,2010年9月,甘肃省政府派出的多部门调查组做出的实地调查结论认为,该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合理、合规。但该项目的拦渣坝工程设计流量为196.6立方米/秒,最大库容量为1365立方米,而灾害发生时泥石流冲出量约150万立方米,最大流量为2000立方米/秒,是该工程设计流量的10倍以上,该项目不是形成泥石流灾害的主因。

  尽管经相关权威部门调查认为该项目“合理、合规”,不过舟曲官方坦陈:针对群众反映的项目质量问题,当地曾三次下达过“整改通知单”,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陈生昌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灾害发生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2日,判决陈生昌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起至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止。

  舟曲官方还回应“村支书遭封口”问题称:该县月圆村支书何新朝、时任东街村支书张东成也严重受灾,按照受灾群众安置方案规定,并经多次公示后对他们进行了安置,不存在12套房子和10套商铺及房子的问题。而张东成也是在2011年按照基层村干部选拔公务员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考被录取为公务员。

  针对报道提及的“大坝冲垮后为泥石流增加了能量”的问题。舟曲官方称,按照工程监理提供的数据,截至泥石流灾害发生时,三眼峪环保生态修复项目共完成拦渣坝工程量6873立方米,而“8·8”灾害泥石流冲出量为150万立方米,拦渣坝石方仅占泥石流冲出总量的4.6‰,这再次说明该工程的建设与泥石流灾害无直接关系。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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