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山西省近日决定建立市县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并设立专户,实行专账管理。
据了解,应急救助金由山西省财政部门监督,各级工会可从中垫付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太原市救助金额度为200万元,其他各市100万元;各县(市、区)20万元。
记者了解到,农民工因工资拖欠确实无法领到工资,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与农民工签有正式合同,符合各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的,市县总工会可先从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中,按合同金额的70%垫付工资。(记者魏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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