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生儿落户不看准生证 网友盼全国推广

2014年04月23日 16:54   来源:法制晚报   齐庆涛

武汉市民参与“我要去南昌”活动。

南昌市民

广州市民参与“我要去南昌”活动。

南京市民参与“我要去南昌”活动。

  多地家长 “我要去南昌”

  南昌户籍新政 新生儿落户不看准生证 仍需缴社会抚养费 计生部门称征收难度加大

  法制晚报讯 (深度记者 齐庆涛) 4月10日,多地家长在当地邮局及广场自发举行“我要去南昌”活动,给计生部门和公安局邮寄建言,希望借鉴落户脱钩计生新政。

  本月起,南昌市执行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的新政。无论新生婴儿是否在计划内出生,只要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

  随后,广州、南京、郑州、武汉等地家长,在当地邮局及广场门口自发举行“我要去南昌”的活动,给当地计生部门和公安局邮寄建言,希望户籍与计生脱钩的人性化措施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而《法制晚报》记者调查发现,针对南昌市公安局的解读,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将作为征收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也有市民持观望态度。

  “有的家长不敢办,怕户口落了,多收钱。”南昌市西湖出租车公司司机彭宝国说道。

  新政·拥护

  4月1日起,南昌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启动执行户籍新政,其中新生婴儿落户政策最为瞩目。

  南昌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赵峰表示,该新政主要是为了解决多年来因公安和计生部门协作,形成众多新生婴儿未及时落户的问题,也是考虑到新生婴儿未及时落户给他们生活、学习带来的不便而采取的人性化措施。

  此前公开报道显示,南昌计划外人员未登记户口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较大,部分城中村内比例高达8%——10%。

  解绑新政引发诸多南昌市民前来登记,据当地媒体报道,仅4月1日当天就有2800多名新生婴儿办理了落户。

  4月14日下午,《法制晚报》记者在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红谷滩派出所看到,由于前来办理新生儿落户的人数太多,派出所采取了凭纸质序号办理的方式。

  “考虑到每天还要办理其他户口业务、身份证业务,派出所每天只发放60个号,上下午各30个,目前号码已经登记到了4月15日,没有登记的得等到15日之后才能办理入户。”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解。

  多地家长“我要去南昌”

  南昌新生婴儿户籍新政,也让其他省份的无户籍家长看到了告别“黑户”的曙光。

  4月3日,来自北京、广东、天津、河南、江苏、湖北、江西、湖南、广西、山东10省的无户籍儿童家长将10张写有“最佳警察叔叔奖”的奖状寄往南昌市公安局,同时寄出的还有10省家长代表联署的感谢信。

  “我们十分支持南昌市公安局户籍与计生脱钩的做法,此举不仅为众多南昌新生婴儿家庭带来了福音,同时也让我们看到在全国范围内消除户籍与计生挂钩做法的可能性。一旦上述设想成真,南昌市乃至整个江西省无疑为即将到来的户籍改革做出巨大贡献。”感谢信中写道。

  4月10日上午,广州、南京、郑州、武汉等地志愿者,在当地邮局及广场门口自发举行“我要去南昌”的活动,以此感谢南昌关于新生婴儿入户不再查验准生证的做法,希望本地可以借鉴南昌市以人为本的户籍制度改革。

  新政·难点 怕多收费 有家长观望

  计划外生育的新生婴儿落户不再捆绑准生证,但社会抚养费仍需缴纳。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说得很清楚,计划外生育的都得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行政征收。”南昌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郭如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

  红谷滩派出所张贴的通知中也对此做出了详细说明:“根据《计划生育法》和《江西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计划外生育人员必须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与目前实施的户籍新政是没有冲突的,即计划外生育人员无论是否办理了新生婴儿落户,都应该按《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因此,不少市民担心政策变动,持观望态度。

  “原先计生部门可能还不知道有这么多人超生,查不到,现在他们登记了以后,计生部门依据这些去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就导致另一部分人不敢去登记。”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吴有水对《法制晚报》记者说道。

  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加大

  南昌市公安局的解读是,派出所在办理完成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后的一个月内,会将办理情况和相关信息通报给同级计生部门,作为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

  南昌新生婴儿落户新政,也给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南昌市计生委宣传教育处处长涂荣根说:“以前必须先交费后计生部门出证明才能上户口,现在是先上户口再交费,难度就大了。”

  他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法律条文的,必须执行,新政实施后,地方县区要出相应的政策细则。

  同时,南昌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郭如还补充道:“很多老百姓认为上了户口就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了,这也造成影响。”

  对此,计生部门会不会采取措施加大征收力度?

  “不需要,”郭如称,“公安部将户口登记的情况通报给计生委,计生委根据超生情况下达通知书,在缴纳的法律期限到达之后,会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执行。”

  对已经落户但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孩子,会到派出所了解情况,然后和他们的父母对接,想办法征收。

  背景揭秘 大人违反计生 孩子受牵连

  “我今年20岁了,没有户口没有身份,九年义务教育完全丧失,没有上过一天学,什么权利都没有,学习、工作、生活,正常人有的一切,我都没有。”一直在维权的女孩李雪在微博中这样写道。

  像李雪这样无户口的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有1300万人,这意味着每100个人中就有一人没有户口。

  根据多地现行户口登记规定,公安户政部门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时,派出所需要核验《生育服务证》或《再生一胎服务证》,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

  “但从法律的执行方面来看,违反计划生育的是大人,而不让小孩落户口,这个板子都是打在小孩身上。”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吴有水表示。

  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梁中堂曾发表评论称,只要计划生育与户口登记捆绑在一起,“黑户”问题就无法解决。

  人口学专家易富贤表示:“南昌公安局这一举措是一个进步。希望全国各地能够尽快跟进。下一步是要彻底废止准生证制度。”

  政策速递

  南昌执行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的新政策。无论新生婴儿是否在计划内出生,只要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应要求申报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非婚生育子女,凡具有《出生医学证明》,可随《出生医学证明》上明确的母亲或父亲申报出生登记;《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而又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统筹执行朱顺忠

  本版文/深度记者 齐庆涛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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