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地区虫草采集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

2014年04月24日 10:34   来源:西藏日报   闫党恩

  虫草因其稀缺性和不可复制性,堪称中药里的“软黄金”。每年四月中旬至六月末,在海拔3500多米的雪域高原上,随着积雪逐步融化,便迎来了虫草采挖的黄金季,漫山遍野都是沙里淘金的农牧民。

  “采挖虫草既是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也容易引发资源利益纠纷。2013年,是昌都近年来虫草采集交易管理发生纠纷最少的一年,群众虫草收入最多的一年。”昌都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邓巴扎西认为,只有靠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才能做到群众增收与保护环境双赢。

  昌都是我区虫草的主产区之一,每年采集虫草人数都达20多万人,虫草采集点600多个,虫草年产量1.4万多公斤,虫草收入预计都在15亿元以上。随着对虫草采集重视程度的提高,组织领导的加强,特别是虫草采集机制的建立,近两年虫草采挖期间秩序井然。

  昌都调整充实虫草采集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多次召开地区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专题会议,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为虫草采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及早制定出台地区冬虫夏草采集与交易管理的暂行办法,规范了虫草采集交易管理秩序,行署与各县签订《冬虫夏草采集与交易期间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政府主抓、部门联动、任务分解、责任追溯的有效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采集证和收购许可证制度。昌都把采集证、收购许可证管理作为制度建设重点,积极推行采集证和收购许可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虫草采集交易管理秩序。2012年以来,共发放虫草采集证317775份,按每人200元—1000元标准实施合理的保证金收缴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采集期间不规范、不守纪、不合法行为。

  制定规划,科学采集,努力实现虫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明确采集区域和采集期限,逐步使虫草采集步入了有序采集、计划管理、农牧民群众最大程度受益的良性轨道。

  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驻村驻寺工作队作用,分层次、多形式加大虫草采集交易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虫草采挖期间,如何维护社会秩序,减少各类纠纷,确保和谐稳定,是产区党委、政府最头疼的问题。昌都地区公安处处长旺堆说,首先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在近两年的虫草采集期共调处各类隐患纠纷30余起。

  针对历史上有越界采集虫草习惯的地域,昌都地区农牧局提前联系毗邻地、县、乡,做好预案,做到提早安排、有备无患。强化管制刀具源头管控,严厉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同时,政府“零距离”跟踪服务管理,在采集点设立临时党支部、医务室、青年志愿服务队等服务组织,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工作组,哪里就有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虫草的采挖季节正是高原草甸的恢复成长期,其采挖对草甸的恢复有很大影响。若不采取有效的随挖随填措施,每采集一根虫草,至少会破坏30平方厘米的草皮。

  在近两年的“虫草季”,整个昌都地区分别有20多万人的虫草采集队伍,每天挥镐“战斗”在600多个虫草采集点。由于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和乱采滥挖虫草,一些采集点已经出现产量和品质下降的趋势。近些年,昌都农牧民普遍反映,采集虫草越来越难。

  昌都地区环保局党组书记曹德盛说:“过度采集是冬虫夏草资源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冬虫夏草是可再生资源,保证虫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具备气候条件、菌源充足和生态环境稳定三个基本条件。

  自治区政府分别于2006年和2009年颁布的《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文规定冬虫夏草采集管理、资源保护以及交易管理,明确了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

  昌都地区和虫草产区的县乡依据两个文件各自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加强了对冬虫夏草采集和收购的管理,严格执行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制度,并在采集点建立了临时管理机构。

  除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在采挖期到来之前,昌都的干部和驻村队员们纷纷来到采挖点,对采挖者进行宣传培训,提高采挖者的素质,大力推广科学的采挖方法。

  昌都各级政府通过在采集点配备环保人员、加强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征收植被恢复费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对冬虫夏草产地的草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只要正确处理好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冬虫夏草一定会把“根”留住,永远造福人类。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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