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要求,本月底,全省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要调整到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全省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于2014年4月底前完成。
此次调整的主要任务是行政管理体制。将现行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市、县级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