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升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发挥调控功能

2014年04月29日 1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冯岳辉 黄品璇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情况,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冯岳辉 摄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图为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发布解读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情况。 冯岳辉 摄

  山东省29日对外发布了该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情况。未来,山东省将逐步提高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并计划于2020年将这一比例从当前的13.7%提升至30%。

  记者29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消息。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山东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为13.7%,该省将研究制订“十三五”期间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方案,适时提高收益收取比例,确保2020年实现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达到30%、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30%的工作目标。

  据窦玉明介绍,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核心问题,反映了国有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考虑到省级国有资本布局和企业经济效益,山东于去年底适当提高了收益收取比例,但在沿海几个省市中仍是最低的。”窦玉明说,由于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偏低,收支规模偏小,因此,很难发挥山东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宏观调控功能。

  “山东省将逐步扩大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此次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扩围提标’后,山东纳入实施范围的独立核算企业覆盖面将由原来的66%提高到目前的93%,国有资本收益综合收取比例由10%提高到目前的13.7%。”窦玉明说,山东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确保在2020年底前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到30%,以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控能力。

  2013年底,山东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扩大至除文化企业以外的其他全部企业,并提高了资源类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新纳入实施范围的41个省级预算单位所属一级企业438户,独立核算企业685户。截至2013年末,上述企业资产总额894.8亿元,负债总额637.1亿元,所有者权益257.8亿元,实收资本132.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112.9亿元。“根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新纳入实施范围的企业预计2014年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61亿元。”窦玉明说。

  统计显示,2008-2013年,山东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5.42亿元,支出完成54.93亿元;2010-2013年,市及以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3.67亿元,支出完成60.17亿元。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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