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2014年05月05日 09:52   来源:广西日报   

  广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2014年上半年任期届满,将集中在7月至9月换届。为分析把握换届选举中的突出问题,为面上推开积累经验,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近日,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按照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将在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推进基层民主、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确保整个换届和谐顺利等方面探索,为完善有关换届选举指导政策和程序、培训工作骨干、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做准备。试点工作重点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完善“两委联动”、“公推直选”制度,总结把握换届选举工作重点环节,规范候选人提名环节,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等。

  据悉,各县(市、区)中各安排一个村、社区开展试点。各市在所属县(市、区)的试点村、社区中各选择3个作为试点村、社区。自治区在市级试点村、社区中选择4个村、3个社区作为试点。自治区试点村中,南宁市选择城中村,贵港市选择人口较多的大村,百色市选择自然村屯相对分散的村,崇左市选择外出务工人员比较多的村。自治区试点社区中,南宁市选择空挂户较多社区,柳州市选择流动人口较多社区,北海市则选择由较多单位组成的社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已于2013年重新修订,并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换届选举按照新修订的两个法规进行。新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增加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了民主评议内容,明确了村务公开时效,增加了村务档案管理等内容,还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纳入村委会职责。(蒋秋 陆炳强)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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