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名单
1.河南天时包装有限公司
2.河南省四度空间酒店有限公司
3.河南东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河南鼎昌药业有限公司
5.鹤壁洁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济源市金典实业有限公司
7.焦作市安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8.河南誉博商贸有限公司
9.三门峡鑫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0.商丘南方货运有限公司
11.河南昇扬硅业有限公司
12.洛宁中京燃气有限公司
13.河南博超置业有限公司
14.河南省九鼎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安钢集团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
16.河南普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17.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18.河南基瑞实业有限公司
19.周口市汽运集团新达货运有限公司
20.河南省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昨日,省高院以公告形式将20个“老赖”公之于众。这些“老赖”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被限制,还被禁止高消费。
根据省高院公告,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法院将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另外,自公告之日起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上述“老赖”实施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以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
省高院公告称,对在公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