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内仲裁案办案加大力度 全面提速50%

2014年05月06日 14:32   来源:东方网   史耀可

  据《i时代报》报道,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对自贸区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全面提速”与“加大力度”。

  在司法审查的期限方面,当事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有关期限较《仲裁法》的规定缩短了一半;对于小额争议仲裁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10日内组织听证或询问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20日内作出裁定。

(责任编辑:徐丹洋)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