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要登记一次居住信息,拿证后一年还要签注一次,如果每次到派出所排长队,那真是要命了!”
作为落实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一个月以来,收集市民意见5000多条。针对市民担心办证难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会明确便捷的办理渠道,争取在网上填个表就可以申报居住信息,发个短信就完成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门槛提高了,含金量应该更高。”这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有市民表示,来深圳工作已10年,但现在办港澳通行证还是“一签两行”,希望今后能像深户一样,凭居住证办一签多行。有市民提出,对于持居住证10年以上、满60岁的老人,希望能给予居家养老补贴等待遇,以体现“来了就是深圳人”的理念。也有市民建议加强居住证本身的应用,把它做成集公交、金融、消费、社保等于一体的卡证,避免信息重复采集。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能够给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尽量在条例草案中予以明确,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增强持证者的归属感。
意见:
一年一签注 排队太麻烦
回应:
回条短信即可完成签注
与现行的居住证制度相比,《条例(草案)》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切割开来,未取得居住证的,每三个月要登记一次居住信息;取得居住证的,每年要签注一次,以保证登记信息的新鲜。这是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意见最集中的话题。有网友说,最怕办证排长队,能不能网上办理呀?
“大家的意见给我们提了醒。”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在《条例(草案)》中增加有关规定,明确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及签注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便捷方式申报。鉴于我市社保信息已互通共享,居住证的签注将可更便捷。公安机关可根据在网上查核的社保记录和居住登记记录,通过后台系统直接自动签注。“最理想的状态是,公安机关根据后台信息发短息提示持证人签注,持证人回条短息即可完成签注。”
意见:
房东凭啥为租客办居住登记
回应:
房东不能“只收钱、不尽责”
《条例(草案)》的另一项重要变革是将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申报义务人。如果房客没有居住证,房东就要每三个月为其申报一次信息,否则将受罚。这个条款,惹来不少房东吐槽:“实在是太麻烦了,而且我将房子租给某个人,而他又私自带朋友来住,没有申报到信息算谁的?”
针对这个意见,市人大内务司法委研究认为,长期以来,我市出租屋业主“只收钱、不尽责”的现象十分普遍,出租屋管理松懈,租户利益也难保证。规定房东履行租户信息申报义务,增强其管理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租户如果不配合房东申报怎么办?《条例(草案)》也拟作出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租户提供相关信息,并予处罚。此外,若房东离开深圳,可指定他人作为房屋实际管理人履行申报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意见:
门槛太高办证难
回应:
老人孩子将有特殊办证通道
与现行规定不同,《条例(草案)》设定了居住证的办理门槛,包括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等。此道“门槛”一出,不少人反映办证难。
市老龄办反映,深圳有常住非深户老人50多万,按照设定的门槛,他们无法办理居住证。而当前我市的老年优待证又是以居住证作为前提的,凭证才可享受免费乘车等优惠。
全职太太小陈也犯了难,按现在的门槛,她和孩子显然都被拒之门外,也无法像现在一样享受凭证办理港澳通行证等相关待遇。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民所提意见,拟明确规定,“合法稳定职业”的标准,就是在我市有社保记录;“合法稳定居所”的标准,就是在我市公安部门有居住登记记录。市民可以通过网络提出办证申请,公安部门经后台核对信息后制证,并将证件快递给市民。
对于老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在研究后对《条例(草案)》作出相应修改,给出特殊办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