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环市东一片灯火通明的建筑中,只有正佳东方国际广场没有亮灯
羊城晚报记者 林桂炎摄
将办公楼当公寓卖被叫停,现以“公寓式办公楼”名义销售
命运多舛的广州“第二大烂尾楼”、毗邻花园酒店的正佳东方国际广场(也叫合银广场)项目昨日通过规划验收,这意味着购房者不用再担心该烂尾项目的房产证问题。
此前,正佳东方国际广场曾因违规将审批规划中的商场办公楼楼层充作“酒店式公寓”售卖,遭广州市规划局发出史上最严厉的整改函。许多小业主一度担心买到的房子办不到独立产权证。
曾充当公寓销售被叫停
正佳东方国际广场位于环市东路花园酒店东侧,属于超甲级写字楼项目,是环市东区域内唯一一座、也是最后一座综合物业。项目于2010年底开盘销售,但事实上,它早在1998年就已动工,最早被命名为大鹏国际广场,但更多人知道的是它第二个名字“合银广场”。因金融危机,项目经历了多次停工烂尾,被外界封为“广州第二大烂尾楼”。
在该烂尾楼翻身开卖不到3个月,就因违规将办公部分宣传为“酒店式公寓”进行销售,被广州市规划局于2011年2月发函严厉勒令整改。记者查询该整改函发现,因项目使用功能为“商场、办公”,而非开发商卖楼时所说的住宅、公寓等功能用房。规划局要求开发商立即停止以“酒店式公寓”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并严格按照规划局批准的使用功能(商场和办公)进行整改。
据了解,许多已经购房的小业主得知项目遭严惩后一度担心办不了房产证,有业主为了防止利益受损,向开发商提出退房。
据悉,正佳东方国际广场的开发商是广州合银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广州正佳集团旗下子公司。
现只剩59套房可预售
不过,2011年那一纸整改函并没有给正佳东方国际广场带来再次烂尾的命运。规划局在发函后不久又撤销了该函,开发商得以继续卖楼,但不再以“酒店式公寓”的名义销售,而是改成了“公寓式办公楼”。
酒店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有何区别?记者查阅资料获悉,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公寓式办公楼的特殊性在于建筑结构上是按照公寓式或单元式进行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适合向小型企业出租、出售,但其本质上仍是办公楼,不属于住宅。
截至昨日,广州阳光家缘数据显示,正佳东方国际广场办公用途的预售房源有969套,大部分单位都已经售出并进行备案,只剩下59套仍显示为可预售状态,约占6%。
昨日规划局挂出的该项目规划验收公示显示,正佳东方国际广场的建筑功能依然是商业、办公,没有住宅或公寓的功能。按照程序,这纸公示宣布了该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开发商将得以获得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