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一季度征排污费8800万元 为去年同期10倍多

2014年05月07日 14: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马喆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环保部门通报,自今年大幅提高排污征收标准以来,北京全市第一季度排污费征收已达8800万元,而去年同期仅为834万元左右。同比超过10倍。

  为了进一步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北京从今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大幅提高了包括二氧化硫在内的四项污染物的排放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是原标准的14倍到15倍左右,这个也是在全国最高的标准。新的标准执行之后,在今年的3月7号,北京首先对海淀区的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开出了提高征收标准后的第一张单,随后北京各区县都按照新的排污标准开始征收排污费。而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的副总队长张战平就表示,虽然说在今年的第一季度开出的单子达到了8800万元,但实际上这个费用也仅仅接近治理成本而已,而且要低于治理成本。在这8800万的排污费当中,北京的四大电热厂的排污费是高达了1847万。同时,为了鼓励在达标情况下进一步做好减排,根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北京市实施的这种阶梯化的收费措施,也就是当这个企业的污染物实际排放低于规定排放标准的50%的时候,这个时候他是按照基准价减半来征收排污费;当排污在规定标准的50%到标准排放之间的时候,按照基准价格征收排污费;当污染物的排放的实际值超过了规定排放标准的时候,要按照基准价加倍来征收排污费,同时还要依规进行处罚。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就表示,随着新的排污标准征收的实施,排污被作为环境管理的一个手段,它的经济杠杆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主要就是理顺了治污和缴费的关系,这样排污单位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企业在经济作用下,主动参与减排,排污企业的主体责任大幅加强,特别是一些燃煤电厂、水泥厂这些排污大户加大了主动减排的措施,比如说像北京的四大燃煤电厂,在今年的第一季度燃煤总量一共是260万吨,这就要比去年同期主动减少了20万吨左右,经济杠杆在排污过程当中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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