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自2009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实施以来,截至去年底,西藏5年间共落实国家财政补偿资金64.35亿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
西藏作为全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机制试点地区,目前,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具体包括: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助以及牧民生产资料补贴等。
记者了解到,西藏选择了牧业比重大、草场退化严重、草畜矛盾突出,同时,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落实较好和生态地位高的5个纯牧业县和2个半农半牧县,作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的试点。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对禁牧牧民给予禁牧补助;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牧草良种补贴;按照每年每户500元的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饲草料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
西藏现有天然草地12.3亿亩,占全区总面积的68%,占我国天然草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