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省常德市纪委获悉,继上月出台加强和规范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后,常德市纪委近日下发专门通知,对各级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作出规定,并明确整改时限。
“上月底出台的规定是针对所有公务用车,较为宽泛。为避免‘形式主义’之嫌,这次下发的通知专门针对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操作性更强,规定更加严格,把所有的公车都管住了。”常德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刘敬平告诉记者。
通知明确,6月1日之后,全市各级各单位现有公务车辆中,属于进口车辆或违规购置的车辆,一律由市、区县(市)有关部门收缴、处置;越野车一律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含退线、兼职)相对固定公务用车;借用、占用企业或下属单位的车辆一律退回注册单位;领导干部退休后一律不再配备相对固定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改革部署推进之前一律停止新购、换购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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