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私人购买新能源车每台将补1万元

2014年05月20日 13:46   来源:安徽商报   

  我省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计划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5.8万辆,新增新能源汽车4170辆,还将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财政补贴。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污染防治与领导考评挂钩

  去年底,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污染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月通报、季调度、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对辖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

  我省今年还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点,启动制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方案》,并专门组织7个执法检查组赴各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合肥空气3年后进省会前十

  今年以来,针对合肥市空气出现重度污染情况,省政府多次敦促、指导合肥市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道路冲洗保洁、施工工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努力减轻污染程度。合肥市成立了以市长为总指挥的空气质量达标指挥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千人动员大会,明确到2017年空气环境质量进入全国省会前十名。

  年内新增新能源车4170辆

  目前,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居全国第一。今年还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年内新增新能源汽车4170辆。另外,省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政府常务会即将审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届时,实施新能源车辆等财政奖补措施,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每台给予补贴1万元,对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台给予25~50万补贴。

  鼓励绿色出行。省政府正研究制定《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城市公共租赁自行车系统,加快城市绿道建设。此外,我省还将大力整治燃煤小锅炉。

  总体目标

  到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2%,9个以上的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今年计划

  我省将大力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去年全省共淘汰14万辆,今年计划淘汰25.8万辆。加强油气回收治理、油品升级工作,提前一个月统一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今年将完成城区490座加油站、22座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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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上午,《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草案修改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记者 赵秀娟)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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