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控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广东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21日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目录》),将市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目录》进行统一管理。
会议进一步清理出81项取消事项、12项转移事项、22项下放审批事项、27项下放的日常管理事项和9项下放执法事项,努力打造全国市场主体审批最少的地级市。
会议表示,今后,行政审批的实施、监督和公开等将以《目录》为依据,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实施。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审批。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只作出原则性管理要求,未设定行政审批的,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不得以备案事项、服务事项或者其他事项的名义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
据了解,这份审批事项的目录进一步清理了现有的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评事项,重点清理减少涉及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
东莞市长袁宝成表示,凡是其他城市能做到的,东莞一定要做到;其他城市比东莞快的,东莞力争通过改革做得更快一点。要通过办法有效实施,创造实实在在的制度红利,努力让东莞成为全国市场主体审批最少的地级市之一。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