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点自发自还地方债137亿 正组织统计项目

2014年05月28日 08:14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作为首次被纳入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的省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浙江省今年拟发行137亿元地方债。浙江省财政厅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财政部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

  对于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的分配使用方案,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具体实施方案还未正式出台,目前正在组织统计项目,“各个县市正在上报项目”。

  据了解,浙江较早建立了风险预警、偿债准备金等制度,对政府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和全口径监管,也是全国最早将债务风险控制指标纳入全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省份之一。

  “各个县市正在上报项目”

  “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

  对于地方政府债券分配的方案,上述浙江省财政厅人士表示,目前正在组织统计项目,“各个县市正在上报项目”,包括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尚未正式提交浙江人大审议。

  据了解,早在2011年10月20日,浙江省就与上海、广东、深圳一道成为地方政府“自发代还”债务试点。与“自发自还”相比,“自发代还”凭借国家信用发行,由中央政府担保;“自发自还”则凭借地方政府信用发行,需进行信用评级,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统计数据显示,2011至2013年,浙江省通过“自发代还”模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共计272亿元。其中,2011年发行67亿元,3年期33亿元、5年期34亿元;2012年发行87亿元,5年期、7年期各43.5亿元。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省级地方政府债券发债的利率,比通过城投发债划算得多,不过,额度比较少。”业内人士称。

  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

  根据审计署今年初公布的审计数据,截至2013年6月,浙江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5088.24亿元,而在半年前,这一数字仅为4323.22亿元,半年时间内负债增加了17.7%。

  浙江财经大学地方债务研究专家张守凯日前曾向媒体表示,地方债具体规模究竟有多少,不能准确判断。但是各种显性债务、隐形债务、担保债务、应付债务以及地方政府的连带债务等加起来,实际债务数量上的规模是比较大的,有潜在的风险隐患。

  不过,浙江省财政厅政研室主任莫红民认为,浙江目前的债务规模与该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相适应。2012年,全省政府性总债务率为66.11%,低于警戒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逾期率为0.15%,接近全国最低水平,总体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财政研究所副所长郑备军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地方政府负债而言,目前较为棘手的是面临前几年债务的偿还期。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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