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发债148亿 近半投建交通设施

2014年05月29日 09:47   来源:南方日报   辛均庆 任宣

  关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正式下达我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148亿元(不含深圳)。5月28日,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指出,根据省政府的建议,14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有70亿元将用于省内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这一投入占今年发行地方债资金总额将近一半。

  财政部此前要求,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要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

  省财政厅上报省政府并经批准的方案建议将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省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转贷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以及地方重大产业项目落实配套建设等方面。

  其中,将安排省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70亿元,转贷市县使用78亿元。在转贷市县的78亿元里面,具体安排韶关市、梅州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4亿元,安排广州市南沙新区建设项目10亿元,安排潮州市、珠海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各4亿元,安排河源市、湛江市、惠州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各3亿元,安排肇庆市、茂名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各2亿元。

  另外的43亿元转贷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以及地方重大产业项目落实配套建设。

  省财政厅提交报告建议

  新增212亿确保完成增8.5%目标

  ■链接

  省财政厅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提交《关于省级财政落实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涉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指出,为稳定经济增长,确保完成2014年经济增长目标,省政府决定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及政策手段稳定经济增长,研究制定了《关于财政支持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

  报告显示,2014年,省财政计划安排资金647亿元左右支持稳定经济增长,其中从省十二届人代会已批准的预算存量资金中安排435亿元,建议财政新增安排资金212亿元。另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税350多亿元,减免中央和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收费省级收入约15亿元。争取通过上述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确保2014年我省国内生产总值实现增长8.5%的目标。

  为此,省财政厅将四个事项按规定报省人大审批,分别为:财政部下达我省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148亿元、增加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13亿元、使用清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等筹集39亿元、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15亿元,相应由省财政安排保障支出12亿元。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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