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广东又将迎来高温季节。昨日广东省人社厅明确,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规定需按天数折算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从2007年开始广东对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标准就已经是每人每月150元,至今标准未有调整,这是否意味着标准不提高?
对此,广东省人社厅指出,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高温津贴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述因素进行调整。
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全国进入高温模式
中央气象台昨日18时发布今年首个高温黄色预警。预计29日白天,河北中南部、北京、天津、黄淮大部、江淮中部、山西中部及南部、新疆南疆盆地及吐鲁番盆地、云南中部、海南岛北部等地有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