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3年撤销151个社会组织 发出24个警告

2014年05月29日 10:30   来源:中新网   程景伟

  广东省政府28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报告称,广东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力度,2013年全省撤销社会组织151个,取缔社会组织1个,责令撤换负责人4个,责令整改25个,发出警告24个。

  据悉,截至2013年12月底,广东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共44496个,同比增长26%,其中社会团体22485个、基金会4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582个。

  广东省政府表示,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在深圳、东莞等地开展综合监管试点,从建立职能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健全综合监管政策法规体系等9个方面构建社会组织整体监管框架。

  此外,广东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明确在2014年6月底前,省市县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制订与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的工作方案,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脱钩工作。

  广东省政府称,进一步严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粤活动和广东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监管。

  记者从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网查询发现,广东省民政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组织涉外活动及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显示,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加强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为今后的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决定对广东社会组织涉外活动及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普查。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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