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保证端午节的应节食品消费安全,该局对全市生产、销售的粽子进行了专项抽检。本次共抽检粽子138批次,涉及粽子的生产、流通、消费领域,被抽样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餐馆等。
经检验,所检项目合格率为92.8%。其中,在生产领域抽检8批次,合格8批次,所检项目合格率100%。在流通领域共抽检33批次,合格33批次,所检项目合格率100%。在餐饮消费领域抽检97个批次,不合格10批次,所检项目合格率89.7%,检测不合格项目均为霉菌超标。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该局已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检查,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粽子,并正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该负责人称。
此外,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遵循“食品安全五要点”:1.精明选择。2.生熟分开。3.彻底煮熟。4.保持清洁。5.安全的温度。应将粽子储存于5℃或以下,或按包装上的指示适当存放;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打开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