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网友“Candy-麗”在新浪发出一条微博,“虚假的GDP有何意义?”质疑龙湾区状元街道经济发展办在统计数据方面弄虚作假。
该微博附有一张手机短信截图,短信落款为“状元经济发展办”。其中一条短信于6月1日收到,内容为“通知:温州市某公司(图片中公司名被打了马赛克)2014年5月统计报表任务数最少为8000千元。”
记者发现“Candy-麗”在微博留言称,上述微博是帮人转发的。记者通过微博私信“Candy-麗”,未得到回复,一时无法确认是哪一家公司。
当事人解释:
没让领导把关就发了,没想到造成这样的影响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龙湾区状元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求证,状元街道经济发展办主任林燕调查后称,该数据摊派短信为该办临时工作人员夏孝泳发出。
昨晚,记者联系上发出短信的状元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夏孝泳。夏孝泳称,该办发现今年前几个月,一些企业上报销售额数据比较少,可能存在瞒报的情况,于是根据企业去年的销售情况和增长率,给企业设定了一个目标值,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转型升级。他们以前也会给漏报的企业发短信催报,但不是这次这样发的。“这次我编辑短信后,由于相关领导在外,没让他把关就发出去了,没想到造成了这样的影响。”
部门回应:
临时工工作不到位,同时企业少报较普遍
状元街道经济发展办主任林燕表示,她此前对于工作人员发这样的短信并不知情,“发这样的短信肯定是不对的。”
林燕说,状元街道经济发展办的数据要上报给龙湾区统计局,统计局没有任务下达给街道。不过,她称:“如果真的考核什么的,我们每月的数据排名都在最后的话,会觉得不好看。”
林燕表示,一些企业上报数据时,少报的情况比较普遍。“打个比方,企业实际产值是1个亿的,实际报上来的可能也就只有一两千万。”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经济发展办会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发现虚报造假的情况,“我们会动员企业应报尽报,但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必须报多少。”
状元街道经济发展办副主任、统计中心负责人张志锋说,经济发展办在工作中要求企业实报,如果企业不按时上报、或有金额报不足情况出现,龙湾区统计局可以对企业行使执法权。状元街道现有限上企业74家,其中批发企业65家,零售、住宿餐饮企业9家。4月份所有企业都上报了数据,数据总和显示632373千元,同比去年增长0.8%。
状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冯宪芙称,龙湾区没有下达经济数据任务。状元街道书记林新林说,接下来他们会联系企业,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并且会对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给予业务指导。
新闻链接
我国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实行统计报表制度。此类限额以上企业是指:(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上;(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60人以上;(3)住宿业:星级饭店或旅游饭店;(4)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40人以上。
有关文件称,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统计数据,是计算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增加值的主要依据。提高商贸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商品流通、市场运行及社会消费情况,可充分发挥商贸企业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贡献作用。(李庭 朱承立)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