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安局一副政委公车私用被网民拍照举报后,绥宁县已经按规定将其免职。
记者10日从绥宁县委了解到,5月25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帖并配发图片,反映“绥宁县公安局副政委李波长期公车私用,接送小孩。”绥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纪委牵头,联合组织部、作风办成立专项调查组,对网络举报情况及李波公车私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与网络举报情况基本相符。
绥宁县5月2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免去李波同志中共绥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县公安局副政委、政工室主任职务。绥宁县纪委已于6月4日对李波予以立案并开展调查,调查结束后将予以通报。
作者:禹志明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