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从6月6日起,我区工商部门在拉萨市工商局柳梧工商分局和达孜县工商局启动“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自治区工商局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将“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的“先照后证”工商登记改革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在全区实施。
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61项前置许可予以保留外,其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均改为后置审批,市场主体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向主管部门申请,在等待许可期间,创业者可以着手开展筹备工作,给市场主体以极大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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