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大限度地限制和减少行政许可

2014年06月11日 20:11   来源:南方日报   

  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电视电话报告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出席会议并作条例专题报告。

  肖志恒指出,要充分认识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出台条例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直接体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肖志恒强调,要准确把握贯彻执行《条例》的重点:一个核心,五项制度。一个核心即是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大限度地限制和减少行政许可,特别是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为。五项制度即建立行政许可严格设定和动态清理、权责清单和目录管理、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行政许可评价、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肖志恒要求,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宣传,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熟悉《条例》的有关规定,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的自觉性。二是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最终达到完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三是大力推进“阳光许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和其他政府机关网站,及时把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等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四是切实加强执法检查。把检查实施的过程作为巩固学习贯彻成果的过程,把检查的结果作为规范行政许可、促进依法行政的新的起点。 (记者/辛均庆)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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