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下简称《规则》)从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规则》主要内容上个月在本报发布并公开征集市民意见。昨天,征求意见截止,从目前来看,市民们反映较多的为:公交车内不许吃重口味食品。
在上月底公布的《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明确“不得在公交车内吃东西”,而半个多月的征集意见期间,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接到不少市民的电话或邮件反映禁止公交车内吃重口味食品。合肥公交集团相关人士介绍说,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存在公交车内乘客用餐的问题,近年来周边的武汉、郑州、南昌等城市在修改城市公共交通乘坐规则时也都增加了这一条。
据悉,目前交通部门正在对收集来的意见整理归纳,将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起来。新版《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计划于本月完成修改,修改版还会通过媒体再次公示后定稿,预计7月将正式施行。
■相关链接
乘公交新规三大变化
●带物品超20千克需购一张同程票:携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2平方米或重量超过20千克的,购同程票一张;携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4平方米或长度超过2米以及重量超过40千克的,拒绝乘车。
●新添乘客上车方式:铰接车前、后门上车,中门下车,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新规明确了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投诉对象,以及受理范围,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公交车运营中发生的投诉及纠纷,由承运企业调查处理;对处理结果有争议的,可申请属地交通主管部门调查、调解。凡违反本规则而引发的投诉,承运企业将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