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眉目 报销不设封顶线

2014年06月30日 09:55   来源:现代快报   

  昨天,记者获得最新消息,南京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思路日前已上报市政府。国家规定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过南京有望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一并纳入进来。今后,参保人员均可在不另行缴费的情况下,享受住院看病的更多报销,并不设报销封顶线。据悉,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南京市将在年底前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启动实施。

  筹资标准将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

  有人担心,参加大病保险会增加参保人员的负担?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大病保险是通过政府招标形式确定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中标的市级以上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大病保险合同。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协同互补,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因此,大病保险将从基本医保基金中直接划拨,无需个人缴纳。政策实施之初,南京的筹资标准将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

  今后将根据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补偿比例等情况逐步提高筹资水平。

  报销不受病种限制,不设报销上限

  哪些费用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对于“大病”的解释,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并未对病种予以限制,“包括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就可以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

  那么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对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南京城镇居民医保是有最高报销限额的。而大病保险将不设报销封顶线,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将高于50%。(项凤华)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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