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起我省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促进经济发展,备受各界瞩目。解读新政,主要有八大亮点。
亮点一.降低了设立门槛。过去,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是创业者初入商海面临的一大难题,许多人因为迈不过这道“门槛”而放弃创业之路。登记制度改革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新设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这意味着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减轻了企业初创期资金实力不强的压力,实现资本优化配置。这项改革措施因涉及面最广,受惠群众最多,影响力最大,备受各界关注。
亮点二.放宽了准入条件。放宽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注册条件,允许“一照多址”(即企业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的,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住所”栏载明经营场所地址),允许“一址多照”(即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
亮点三.下放了登记权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外,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市、州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纷纷按照简政放权原则,进一步下放了登记管辖权。
亮点四.减少了文书数目。改革后,各类企业需填写的申请书、登记表由31套213页减少到9套37页,登记机关出具的通知书、内部审核表由26页调整到17页,从而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提高行政效率。
亮点五.取消了年检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亮点六.改变了监管模式。改传统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监管方式为信用监管模式,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引导市场主体重视自身信用。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整合各行政部门的相关信息,将市场主体经营相关信息及进公布,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的同时,增加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提高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推进了诚信体系建设。
亮点七.启用了新版执照。3月1日起,青海省工商部门向新登记的公司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执照版式统一为一种。公司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均使用一种版本的执照。新版执照增加了二维码,通过扫描新照上的二维码,便可获得企业相关信息。
亮点八.提升了办事效率。将逐步改变传统窗口受理模式,新增全流程网上注册模式,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节约行政资源,提升了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