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2013—2017年纳入省级棚改融资平台一期建设项目贷款额度,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近900亿元,支持纳入省级融资平台的15个市和43个县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进度。目前,蚌埠、安庆、铜陵三市首批提款金额达27亿元。
为有效解决我省棚户区改造资金保障瓶颈问题,今年初,我省成立安徽省棚户区改造融资理事会,并设立省建投公司作为省级融资平台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采取“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除合肥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直接合作外,其余15个市及所辖43个县自愿纳入省级融资平台管理。与现行市、县分散融资相比,省建投公司采取“三统一”方式开展融资,有方便快捷、贷款期限长、融资成本低、管理规范等特点。如棚改融资为中长期贷款,期限为15年,宽限期3年,项目贷款比同期同档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下降10%等。
目前,省棚户区改造融资理事会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省市平台交叉持股,明确市县政府用款主体,建立省与市县协作机制以及项目租售账户管理制度等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融资提款进度,切实保证棚改任务资金需要。省财政厅要求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建立还款机制,落实还款渠道和资金来源,由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日期,提前将还款资金划转至省建投公司。同时有关市县政府要建立棚改融资监管机制和棚改融资绩效评价制度,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棚改资金安全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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