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文件规定少先队活动课每周1课

2014年07月03日 11:36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对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思想、教育内容、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新形势下我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少年儿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少先队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更好为少年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把广大少年儿童团结好、教育好、带领好。少先队员对少先队活动的参与度、喜爱度和自主开展活动的能力显著提高。少先队教育活动内容更加丰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开创各级党委、政府和共青团组织以及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取得新发展。

  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和载体建设

  《意见》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和载体建设,保证每周1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在各级教研机构中设立少先队教研员,在中小学建立少先队活动课教研组开展日常教研工作,推进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二级学科建设。要创新少先队活动载体,推动形成少年儿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创新开展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载体。探索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推动开展课后少先队活动。要加强少先队活动校内和校外阵地建设,建立红领巾教育基地,向少先队组织和少年儿童免费开放。依托社区党团活动阵地及其他社会资源,拓展社区少先队活动场所。设立红领巾志愿服务基地,培养少年儿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意识。

  丰富少年儿童教育形式和内容

  《意见》指出,要丰富少年儿童教育形式和内容。规范和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障少年儿童和孤儿。培养少先队骨干,拓展少年儿童教育活动资源,发现和培育少年儿童优秀典型,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正面引导。鼓励开展少年儿童新媒体文化产品研发和创作,推出一批面向少年儿童的优秀动漫、游戏、歌曲、视频等文化产品。

  探索成立社区少工委

  《意见》提出,要完善少先队工作机制。加强少工委建设,探索成立社区少工委,推进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在中小学设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按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配备。县以上团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可按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配备。少先队组织、红领巾教育基地要聘请家长和社会各界优秀人士代表担任志愿辅导员。

  《意见》提出,要推动少先队教育与学校教育融为一体。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把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纳入中小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体系,探索职前培养、职后培训相衔接的创新机制;把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教师职称评审范畴。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民办中小学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少先队工作。

  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始终关心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学校要把少先队活动、辅导员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共青团组织要承担好领导少先队的光荣任务,按照“全团带队”的要求,加强对少工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把少先队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团的工作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的总体格局,联合共青团、少工委建立指导、督查少先队工作的制度。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宣传力度。公安机关、宣传、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文化市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营造全社会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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