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明确公路、铁路、河流、管线等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和能源、矿山、水利、环保工程等面(块)状建设项目,在预审时须实地踏勘论证,以引导建设项目科学选址,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
对于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性,重点论证方案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是否符合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相关政策和要求。对于项目用地选址合理性,重点论证项目在可行性研究中是否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情况作为方案优选的基本指标,是否存在为降低建设成本、减少拆迁等多占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等问题。对于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重点论证用地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和节地要求,是否存在“搭车”征地、多征少用等问题。
对于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合理性,重点论证农田补划程序是否规范,补划农田是否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等。对于耕地补充方案可行性,重点论证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是否达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标准,是否将补充耕地资金纳入工程预算,资金预算标准是否符合相关定额要求,是否提出资金保障措施,是否采取剥离耕作层等工程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