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王珏
只减不增
不超行政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不增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总量、不再新设行政执法队伍。
理顺关系
坚持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要明确牵头部门;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机构。
新的省政府组织架构出炉!
7月1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作了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省政府此次机构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改革方向
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等问题
这次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内容。并确定了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切实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等问题;不超行政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不增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总量等6条基本原则。
简政放权,不再新设执法队伍
按照改革方案,将从三个方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社会和基层活力。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二是改善政府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和下放省级投资审批事项,省直各部门今后不再新设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三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改革亮点
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行政级别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方面,我省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适时进行调整规范;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撤销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领导小组,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以下工商质监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此次机构改革确定了各部门领导职数核定配备方案。同时将理顺职责关系。调整省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清理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分散现象。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相近的职责,坚持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逐步加大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机构和职责整合;进一步理顺经济运行调节、投资管理、能源管理、节能监管、重点工程、农业农村管理、招商引资服务、口岸工作等重点职责交叉领域的分工。
严格规范各类特殊形式机构设置。
时间安排
9月底完成
“三定”审批和实施
目前,改革已进入“三定”(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阶段,省编委会、省委常委会分别研究确定了“三定”的政策口径和操作规程,确定了各部门领导职数核定配备方案。
按照方案,改革的基本工作步骤和大体时间安排是:
7月中旬前,各涉改单位提出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及说明。
8月上旬前,省编办进行审核,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第一批部门“三定”规定送审稿。
8月下旬前,对第一批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审定,经省政府法制办作出合法性审查结论后,报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批准。
9月底前,完成全部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审批和实施工作。■记者 李国平
实习生 曾德顺
(责任编辑:石兰)